從2015年國務院首次提出團體標準至今,團體標準呈現迅猛的發展態勢,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在團體標準發展日益規范和趨向成熟的今天,企業參與團體標準具有更加積極的意義。
什么是團體標準?
團體標準,是指由團體按照自己(團體)確立的制定程序,自主制定、發布、采納,并由社會自愿采用的標準。
因此,團體標準是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為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制定的標準。企業采用后,對企業的產品就具有強制性。
所謂“團體”(association)是指具有法人資格,且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能力、標準化工作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的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和產業技術聯盟等社會團體。
團體標準的提出與發展
團體標準是我國標準化改革創新的重要發展階段
我國標準化改革的目標是把政府供給為主的標準體系,轉變為由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和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共同構成的新型標準體系,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就是團體標準。
因此,團體標準是現階段我國政府簡政放權背景下標準化體制改革,是與國際接軌的必然產物。
2015年國務院發布的《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中提出培育發展團體標準的要求。
2017年底新修訂的《國家標準化法》發布,正式確立團體標準的法律地位。
2019年國標委、民政部共同發布《團體標準管理規定》。
近年來,我國團體標準呈迅猛的發展勢頭,從2018年開始,發布團體標準數量每年以30%的速度增加。
截止2021年3月底,國家團體標準信息服務平臺已發布團體標準23633項團體標準。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印發的《2021年全國標準化工作要點》指出,加強對團體標準化工作的引導和規范,推動出臺促進團體標準規范優質發展的指導意見,深入實施團體標準培優計劃,加大重點領域優秀團體標準組建工作力度。
2022年2月23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等十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團體標準規范優質發展的意見》明確了國家對團體標準的大力支持與引導,并對行業企業參與團體標準工作給予更多政策支持。
團體標準對企業的意義
團體標準是企業引領市場、扎根市場的強力抓手
我國的標準化進程最終是要建立起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互為補充、銜接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
團體標準既不同于企業標準,也不同于行業標準,在行業中擁有影響力及引領性,卻不由政府相關部門發布,不代表整個行業和領域,它屬于市場自主制定范疇,是企業引領市場、扎根市場的強力抓手。
團體標準是國家標準的有效補充
團體標準相比較于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有著更短的制定周期以及更高的市場要求
它既能夠填補國家標準的空白,又能夠靈活的吸納行業內優質的新產品、新技術,及時反映行業特點。
企業可以通過參與制定團體標準來使自己的產品、服務有據可依。
團體標準讓優勢產品脫穎而出
滿足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同類產品有很多,無法體現出競爭優勢。
例如怎么證明產品宣稱的新鮮、安全、健康呢?
有了團體標準,就可以用數據說話,用指標說話,解決量化的問題,進而把好產品說清楚。
企業通過參與制定團體標準,能夠體現行業杠桿,體現產品在市場中的競爭優勢,讓優勢產品脫穎而出。
團體標準引領行業高質量發展
國家鼓勵社會團體制定高于、嚴于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團體標準。
國標是要求企業都必須做到的,這是一個必須遵守的底線,但是底線是無法引領行業高質量發展的。
標準決定質量,標準的水平決定質量的水平,有什么樣的水平就有什么樣的質量。
行業的先進水平可以通過團體標準的形式體現,企業通過參與團體標準的制定可以獲得話語權、提升行業競爭力、促進釋放標準化能量激發產品創新活力、引領行業高質量發展。
正所謂“一流的企業做標準”,團體標準與生俱來的實用性、市場貼合性,決定了其支撐我國標準化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獨特使命。高質量的產品和團體標準的結合必將在促進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發揮引領性、支撐性的作用。
地址:深圳市龍華區民治街道龍勝路與景龍建設路交匯處融創智匯大廈A棟1513-1516 版權所有 深圳市德為先科技有限公司 粵ICP備2023081672號 電腦版 | 手機版